养标准中规定了动物在一定条件(生长阶段、生理状况、生产水平等)下对各种营养物质的需要量。其表达方式或以每日每头动物所需供给的各种营养物质的数量表示,或以各种营养物质在单位重量(常为kg)中的浓度表示。它是配合畜禽平衡日粮和科学饲养畜禽的重要技术参数。在饲料成分表中所列出的是不同种类饲用原料中各种营养物质的含量。为了保证动物所采食的饲料含有饲养标准中所规定的全部营养物质量,就必须对饲用原料进行相应的选择和搭配,即配合日粮或饲粮。 饲料配方的设计涉及到许多制约因素,为了对各种资源进行最佳分配,配方设计应基本遵循以下原则:
(一)营养性原则 必须按相应的营养需要,首先保证能量、蛋白质及限制氨基酸、钙、有效磷、地区性缺乏的微量元素与重要维生素的供给量,根据当地饲养水平的高低、家禽品种的优劣和季节等条件的变化,对选用的饲养标准作10%右的增减调整,最后确定实用的营养需要。 在设计配合饲料时,一般把营养成分作为优先条件考虑,同时还必须考虑适口性和消化性等方面。例如,观赏动物首先考虑的是适口性;鳗鱼饲料和幼龄鱼饲料,则以食性优先考虑;幼畜人工乳的适口性与消化性都是优先考虑的。 饲料配方的营养性,表现在平衡各种营养物质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调整各种饲料之间的配比关系,配合饲料的实际利用效率及发挥动物最大生产潜力诸方面。配方的营养受制作目的(种类和用途)、成本和销售等条件制约。
(1)设计饲料配方的营养水平,必须以饲养标准为基础。世界各国有很多饲养标准,我国也有自己的饲养标准。由于畜禽生产性能、饲养环境条件、畜禽产品市场变换,在应用饲养标准时,应对饲养标准进行研究,如把它作为一成不变的绝对标准是错误的,要根据畜禽生产性能、饲养技术水平与设备、饲养环境条件、产品效益等及时调整。 ① 能量优先满足原则 在营养需要中最重要的指标是能量需要量,只有在优先满足能量需要的基础上,才能考虑蛋白质、氨基酸、矿物质和维生素等养分的需要。 ② 多养分平衡原则 能量与其它养分之间和各种养成分之间的比例应符合营养需要,如果饲料中营养物质之间的比例失调,营养不平衡,必然导致不良后果。饲料中蛋白与能量的比例关系用蛋白能量比表示,即每千克饲料中蛋白质克数与能量(MJ)之比。日粮中能量低时,蛋白质的含量须相应降低。日粮能量高时,蛋白质的含量也相应提高。此外,还应考虑氨基酸、矿物质和维生素等养分之间的比例平衡。 ③ 控制粗纤维的含量 不同家禽(如鸡与鹅)具有不同的消化生理特点,家禽对粗纤维的消化力很弱,饲料配方中不宜采用含粗纤维较高的饲料,而且饲料中的粗纤维含量也直接影响其能量浓度。因此,设计家禽的饲料配方时应注意控制粗纤维的含量,应为4%以下。
(2) 饲料配方分型 一是地区的典型饲料配方,以利用当地饲料资源为主,发挥其饲养效率,不盲目追求高营养指标;二是优质高效专用饲料配方,主要是面对国外同类产品的竞争以及适应饲养水平不断提高的市场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以特定的重量单位,如100kg、1000kg或1t为基础来设计饲料配方。也可用百分比来表示饲料的用量配比和养分含量。 设计饲料配方时,对饲料原料营养成分含量及营养价值必须做出正确评估和决定。饲料配方营养平衡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时所采用的饲料原料营养成分值。原料成分值尽量选用代表性的,避免极端数字。原料成分并非衡定,因收获年度、季节、成熟期、加工、产地、品种等不同而异。要注意原料的规格、等级和品质特性。在设计饲料配方时,最好对重要原料的重要指标进行实际测定,以便提供准确参考依据。
(3)所配的饲料必须保证畜禽确能采食进去,因此要注意饲料的适口性、容积和畜禽的随意采食量。 (二)科学性原则 饲养标准是对动物实行科学饲养的依据,因此,经济合理的饲料配方必须根据饲养标准所规定的营养物质需要量的指标进行设计。在选用的饲养标准基础上,可根据饲养实践中动物的生长或生产性能等情况做适当的调整。一般按动物的膘情或季节等条件的变化,对饲养标准可作适当的调整。 设计饲料配方应熟悉所在地区的饲料资源现状,根据当地饲料资源的品种、数量以及各种饲料的理化特性和饲用价值,尽量做到全年比较均衡地使用各种饲料原料。在这方面应注意的问题是: 1.饲料品质 应选用新鲜无毒、无霉变、质地良好的饲料。黄曲霉和重金属砷、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能超过规定含量。含毒素的饲料应在脱毒后使用,或控制一定的喂量。 2.饲料体积 应注意饲料的体积尽量和动物的消化生理特点相适应。通常情况下,若饲料的体积过大,则能量浓度降低,不仅会导致消化道负担过重进而影响动物对饲料的消化,而且会稀释养分,使养分浓度不足。反之,饲料的体积过小,即使能满足养分的需要,但动物达不到饱感而处于不安状态,影响动物的生产性能或饲料利用效率。 3.饲料的适口性 饲料的适口性直接影响采食量。通常影响混合饲料的适口性的因素有:味道(例如甜味、某些芳香物质、谷氨酸钠等可提高饲料的适口性),粒度(过细不好),矿物质或粗纤维的多少。应选择适口性好、无异味的饲料。若采用营养价值虽高,但适口性却差的饲料须限制其用量。如血粉、菜粕(饼)、棉粕(饼)、芝麻饼、葵花粕(饼)等,特别是为幼龄动物和妊娠动物设计饲料配方时更应注意。对味差的饲料也可采用适当搭配适口性好的饲料或加入调味剂以提高其适口性,促使动物增加采食量。 4.配料多样化原则 使不同饲料间养分的有无和多少互相搭配补充,提高配合饲料的营养价值。例如,在氨基酸互补上,玉米、高粱、棉仁饼、花生饼和芝麻饼不管怎么搭配,饲养效果都不理想。因为它们都缺少赖氨酸,不能很好地起到互补作用。用雏鸡试验证明,玉米配芝麻饼的日粮和高粱配花生饼的日粮,其饲养效果都远远不如玉米配豆饼的日粮,即使蛋白质水平比配豆饼的日粮高一倍,效果也不如配豆饼的日粮好。这是因为,由于日粮中蛋白质增加,赖氨酸含量虽然够了,但其它氨其酸都相对过剩了,以至整个日粮中氨基酸发生了不平衡,从而降低了利用效率。
(三)经济性和市场性原则 经济性即考虑合理的经济效益。饲料原料的成本在饲料企业中及畜牧业生产中均占很大比重(约70%),在追求高质量的同时,往往会付出成本上的代价。喂给高效饲料时,得考虑畜禽的生产成本是否为最低或收益是否为最大。 1. 适宜的配合饲料的能量水平,是获得单位畜产品最低饲料成本的关键。例如,制作肉仔鸡配合饲料,加油脂比不加油脂能够提高饲料转化率。但是,是否加油脂视油脂价格而定,改进饲料转化效率所增加的产值能否补偿添加油脂提高的成本。 2. 不用伪品、劣品,不以次充好。盲目追求饲料生产的高效益,往往饲料厂的高效益会导致养殖业的低效益,因此饲料厂应有合理的经济效益。 3. 原料应因地因时制宜,充分利用当地的饲料资源,降低成本。 4. 设计饲料配方时应尽量选用营养价值较高而价格低廉的饲料。可利用几种价格便宜的原料进行合理搭配,以代替价格高的原料。生产实践中常用禾本科籽实与饼类饲料搭配,以及饼类饲料与动物性蛋白质饲料搭配等均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5. 饲料配方是饲料厂的技术核心。饲料配方应由通晓有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制作并对其负责。饲料配方正式确定后,执行配方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换饲料原料。 6.料加工工艺程序和节省动力的消耗等,均可降低生产成本。 除此之外,还必须考虑畜禽产品的市场状况和一般经济环境。过去曾认为,使用的原料种类越多,就越能补充饲料的营养缺陷,或者在配方设计时,用电子计算机就可以方便地计算出应用多种原料、价格适宜的饲料配方,但实际上,饲料原料(非添加剂部分)种类过多,将造成加工成本提高的缺点。此外,虽是可能使用的原料,但因库存、购入、价格关系等常限制了使用的可能性,所以,在配方设计时,掌握使用适度的原料种类和数量,是非常重要的。不断提高产品设计质量、降低成本是配方设计人员的责任,长期的目标自然是为企业追求最大收益。 产品的目标是市场。设计配方时必须明确产品的定位,例如,应明确产品的档次、客户范围、现在与未来市场对本产品可能的认可与接受前景等。另外,还应特别注意同类竞争产品的特点。农区与牧区、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南方与北方、动物的集中饲养区与农家散养区,产品的特性应有所差别。 (四)可行性原则 即生产上的可行性。配方在原材料选用的种类、质量稳定程度、价格及数量上都应与市场情况及企业条件相配套。产品的种类与阶段划分应符合养殖业的生产要求,还应考虑加工工艺的可行性。
(五)安全性与合法性原则 按配方设计出的产品应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条例,如营养指标、感观指标、卫生指标、包装等。尤其违禁药物及对动物和人体有害物质的使用或含量应强制性遵照国家规定。有的规定不太合理或落后于科学,虽可以利用合理渠道与方法超越限制,但在一些关键性的强制性指标上必须注意执行,因产品要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管理。企业标准应通过合法途径注册并遵照执行。 市场出售的配合饲料,必须符合有关饲料的安全法规。选用饲料时,必须安全当先,慎重从事。这种安全有两层基本含义:一是这种配合饲料对动物本身是安全的;二是这种配合饲料产品对人体必须是安全的。做安全性评价必须包括“三致”,即致畸、致癌和致突变。因发霉、污染和含毒素等而失去饲喂品质的大宗饲料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原料不能使用。设计饲料配方时,某些添加剂(如抗生素)的用量和使用期限(停药期)要符合安全法规。实际上,安全性是第一位的,没有安全性为前提,就谈不上营养性。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饲料安全法规的完善,避免了法律上的纠纷。这里的安全性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即如何处理饲养标准与配合饲料标准之间的关系问题。如为使商品配合饲料营养成分(指标)不低于商标上的成分保证值,在制作时,应考虑原料成分变动,加工制造中的偏差和损失,以及分析上的误差等因素,必须比规定的营养指标稍有剩余。 随着社会的进步,饲料生物安全标准和法规将陆续出台,配方设计要综合考虑产品对环境生态和其他生物的影响,尽量提高营养物的利用效率,减少动物废弃物中氮、磷、药物及其他物质对人类、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六)逐级预混原则 为了提高微量养分在全价饲料中的均匀度,原则上讲,凡是在成品中的用量少于1%的原料,均首先进行预混合处理。如预混料中的硒,就必须先预混。否则混合不均匀就可能会造成动物生产性能不良,整齐度差,饲料转化率低,甚至造成动物死亡。 合作网站: 中国兽药120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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