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部分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继出台文件,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办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无证经营此类商品将予以重罚。
一时间在便利店经营多年的红牛、力保健等保健饮料,属于药酒类的椰岛鹿龟酒,以及众多的保健食品纷纷下架、撤柜。
保健食品属药监部门管辖范围,超市、便利店的卫生许可证由卫生部门颁发,出现问题由工商部门查处。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错综复杂,这也导致了保健食品成为难管的重灾区。在二三线城市以及乡村城镇,一些保健食品甚至起和常用药品类似的名字,包装也极为相似,摆在药店明显位置上销售。这些“仿药食品”长期处于无人能够监管的真空领域,给药厂带来了噩梦般的苦恼。
墙里开花墙外香
李滨江遇到的问题是自己的药品在和一些质量低劣的仿药产品竞争。
李滨江是广东一家制药企业的销售领导,她对于保健食品方面出台的政策法规很关心,这种好奇心并不仅仅来源于事件本身,李滨江更想通过它,得知药监部门对于保健食品监管方面的态度是否发生了转变。“以前药监部门的注意力没有放在保健食品上,如果这次事件是加大保健食品监管的信号,那意义就完全不同了。我们希望这件事情闹大了,政府监管的目光会注意到城乡交界地区和广大偏远农村的药品经营场所。”
长期以来,李滨江所经营的药品与一些不在同一平台的保健食品、仿药食品竞争,由于产品之间名称极其相似,外包装也几乎相同,摆在柜台上出售很难区分谁真谁假。
对于这些产品,其实在相关条例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卫生部2001年4月颁布的《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健康相关产品命名时禁止使用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
但是不论向有关部门举报还是通过法律途径,问题仍然难以解决,到最后,企业已经到了不知道找谁处理问题了。出现类似问题的不仅仅是她所在的这家企业,很多中药生产企业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就在前段时间举行的昆明药品交易会上,有十多家夏桑菊清热口服液的生产企业在这里招商,我看了一下,全是保健食品。夏桑菊清热口服液明明是药品,可这些保健品却都打着这个名字堂而皇之地招商。”湖南一家制药企业的老总说,“现在,只要稍微偏僻一点的地方,那里的药店一定会有这一类仿冒药品的产品和正规的药品掺和到一起销售。药企的利润受损失不说,患者的病情也会因为误服这些产品而受到延误。”
偏远地区成为重灾区
在偏选地区的药店,品牌药品和仿药产品销售量之比可达2∶1。
老古城村和郭连村是河南省禹州市最贫穷的两个村庄,在当地的几家药品销售部中,每家店里仅仅摆放了100多个品种的药品。
而在这些店里,仿药产品已经占到药店陈列产品总数的1/5以上。按照要求,这些仿药产品是禁止销售的,可是,河南省有关部门采取了这种的做法,虽然允许这些仿药产品进行销售,但是必须与药品分柜摆放。这就让这些产品仍然拥有了生存的空间。
在广惠药业有限公司老古城第一销售部里,一个30多平方米的房间内摆放着五六个药品货架,正对大门的货架上摆放了10多个产品,而其中只有一两个是“国药准字”的正规药品,其余都是保健食品和仿药食品。这些产品和药品的名称基本相同,而且摆放在进门最显眼位置上。
据老古城第一销售部的店员介绍,在当地,老百姓到药店买药最重要的就是看三点:产品的价格、包装的粒数,最后就是产品的生产日期。而绝大多数人对于产品是否是“药”准字批号不会注意。 从价格和产品包装粒数来看,药品和这些产品之间根本没有优势可言。在相同粒数的情况下,仿药产品比药品至少便宜1元,多则便宜3至5元。
虽然仿药产品比正规药品便宜不少,但由于生产成本很低,因此利润却比药品高得多,给药店的提成也高。因此,在当地几个药品销售部中,都会将这类产品摆放在正对药店大门的显著位置上。
“在我们药店,种类相同的仿药产品和品牌药品的销售比例大约是一比二。”这位销售人员说。
仿药产品的旺市
在国内重要药品集散地安徽太和市场,最热闹的街道上90%的保健品都在打擦边球。
记者今年五月在安徽省太和县采访时发现,作为国内最大的药品集散地,近年来同样受到保健食品和仿药食品的“青睐”。李先生在太和经营药品批发生意已经多年,亲身经历了仿药产品在这里的发展、壮大。
过去短短三两年的时间,在太和药品市场外的细阳中路,近两公里路段几乎全部被经营保健品的店面所占据。而这里经营的产品大部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保健品,而是仿药产品。
因为太和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药品批发市场,全国各地都有来这里进药的经销商,看完药品很多都会顺道去保健品店走一圈,选一些这类产品带回去。“目前这些产品的生意已经非常火。估计太和也已经成为这些仿药产品的最大集散地,大概能有一万种。”李先生说。
太和县细阳路是当地最热闹的街道,街道两侧已经开起了超过150家的保健品经营部和厂家直销部,这里的产品90%以上都在打着药品的擦边球。“这些产品的外包装,都和同类中有名的药差不多。”在得知记者是来选产品的时候,一笑堂保健品经营部的销售人就不厌其烦地推荐各类产品。而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就是各类滴眼液,江西仁和药业有限公司总销售的“闪亮”当属其中的标志性产品。“湖南电视台的娱乐板块中,闪亮的广告一直在打,最近产品在全国的价格涨的很厉害。”长青保健品经营部的工作人员说。
围绕“闪亮”出现的一系列仿药产品,其产品名称更是五花八门,令人啼笑皆非。“闪闪亮”、“闪亮亮”、“正大闪亮星”滴眼液,甚至有一些小企业的产品直接打着“闪亮”的名称和完全相同的外包装,而产品的批发价格也从1元到2.5元不等。
“我在一个县级市经营金嗓子喉宝,过去当地没有仿药产品的时候,每个月至少能卖出去十几箱货,可是因为被这些产品的冲击,现在每个月能够卖三五箱就不错了。” 江西省的一位来此选产品的经销商说。这次来太和,他也顺道想进一些仿药食品的含片。“自己冲自己的市场总比被别人抢去好。疗效已经管不了了,只要口感差不多,包装和质量好一些就行。”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该地区销售的各类仿冒产品中,口服类产品以含片居多,外用产品以滴眼液、女性外用洗液和去痛贴剂居多。这些产品的生产企业多在陕西、江西、河南等地,在当地成产出来后最后集中在太和批发市场,销往全国。
安全监管的盲区
申请一个药品,需要三四年,可做一个仿药产品,一两个月就可搞定。
“申请仿药产品的企业一般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在医药生产领域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改造过程中被淘汰的企业,还有2003年开始的将药品地方标准统一为国家标准的过程中,药品品种被淘汰的企业。这些企业为了能够继续在市场上生存下去,千方百计地钻政策空子。” 国家药品评价中心孙忠实教授说,“而另一种,就是医药企业为了加快产品上市的速度,而采取的取巧方式。”
目前在国内申报一个新药起码需要三四年时间,除此之外,产品的临床实验还需要投入上百万元的费用投入,即便如此产品能够最后上市还要看其临床结果。可是申请一个仿药产品,花上几千块钱,一两个月的时间就能把批号拿下来,而产品也不需要进行临床实验和上市后的质量追踪,这也是一些医药企业选择仿药产品的主要原因。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一些小企业和经销商来说,做仿药产品虽然投入不多,产品可以“傍“着通用药品或者名牌药品销售,赚取相当的暴利。但是,由于生产质量没有把关,销售方式涉嫌违法,最终会给自己的企业带来不良影响。如果企业想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不仅要看到眼前利益,更应考虑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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