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技术的更新发展与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营销展现出了它强劲的优势。中国网络营销发展只有十几年的时间,可以断定中国未来网络营销的潜力是非常巨大的……因此,优秀的网络营销方法成为各个企业所追逐的目标,谁都想在中国未来电子商务这块大蛋糕上狠狠挖一块。与此同时,网络营销方法也层出不穷,推广、竞价、网站优化、团购、博客营销、微博营销……等等。
1、欲盖弥彰式
常见方式:
我曾见过这样的推销员,见面之后,先什么也不说,拿出一堆资料来告诉我:“这是新浪对我们的报道,这是某某报纸对我们的报道,这是某某杂志对我们的采访,我们有多少多少的分公司。”
我什么也没说,我把这堆东西推到一边,然后我问他:“你们能做什么?”
他说:“我们可以帮您进行天津网站建设,在网络上树兽药立形象。”
我说:“什么是网络?你用什么网络营销方法帮我提高销售量?网络对我有什么用?”
……
问到最后,哑口无言的走了。
注解:
我曾遇到给我推销手机短信平台的,和我说国家怎么怎么支持,电视台也报道过,报纸怎么怎么说。我只简单告诉他,我想听老百姓的声音,这是最实在的。外界的报道和关注固然重要,但是最重要的是真才实学,是不是确有真正好的网络营销方法而不是靠一些虚名来骗钱。
2、夸大其词式
常见方式:
做网站推广?来来来,我给你做,保证在GOOGLE、百度、雅虎给你优化到第一位,我做这行可5,6年了,做过了多少多少个成功案例,我保你很快排到第一位,保你满意。
注解:
好像SEO是最近2,3年才在我国被人注重,我国的SEO行业好像也是这一两年才开始有点热度了,怎么出了个5,6年?
我相信任何正规的SEO公司会团队,都不会给你保证肯定能排在第一位,毕竟面对搜索引擎,面对SEO,谁也不敢说我全都懂了。如果有人给你保证一定排在第一位,你要格外小心了(当然,排在第一也不是不可能的),小心黒帽SEO。
3、狼狈为奸式
常见方式:
我接触过这个一个实例。有家公司叫A公司,一天他们的公司老板接到这样一个电话:“请问是A公司吗?我是B网络公司,现在有人要注册你们公司名称的中文域名,我们已经给您保留下来了,请您快点注册啊,不然会被别人抢注的!”
5分钟后,A公司老板接到外地来的电话:“喂!你们A公司也太过分了!你们不注册这个名字也就罢了,为什么还不让别人注册?过分!”
接完这个外地电话后,A公司的老板多了个心眼,拨打了那个外地的114查号台,查出来刚才那个电话居然是B网络公司在那个城市的分公司。
进行自己的品牌保护固然重要,但是小心别人通过一些不正当的网络营销方法来趁人之为。目前我国网络法律不健全,尤其中文域名居然声明抢注也是受保护的(真不知道是真的糊涂,还是被人利用),但是从法律体系来讲,我国目前除了电子签名法是国家颁布的法律外,互联网中心所公布只能说是规定或条例,与根本法是无法抗衡的。所以如果有人抢注你公司名称,利用你公司或产品的知名度从事经营与你们相同的产品,是违反我国《不正当竞争法》的,是可以利用诉讼手对来加以保护。
小结:除了上述三种以外,其实还有其他很多很多的欺骗性网络营销方法,真应了古人说的那句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的确,电子商务的未来不可限量,但是企业也不需要一味的追求网络营销方法而忽视了其他可运营性。毕竟,营销的目的是把产品销售出去,不管黑猫白猫能抓老鼠的都是好猫,只要是获得很好的销售业绩,又何必一定要在网络营销这一棵树上“吊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