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
为了解当前我省兽医器械生产经营状况,强化兽医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兽医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情况调查的通知》(农办医[2010]27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兽医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兽医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含仅经营进口产品和仅进行出口生产的企业)。凡从事附件1所列举的兽医器械及其类似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均应填写。
二、兽医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分别填写全省兽医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和全省兽医器械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各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填写后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三、各市要对辖区内各生产经营企业的填报内容进行核实,分别填写全省兽医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全省兽医器械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5)。
四、请各市高度重视本次调查活动,认真组织本辖区兽医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做好调查表填报工作。5月31日前将负责本次调查工作的联系人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6月30日前将调查情况报告及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均为原件1份)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并将附件4、附件5的电子稿发送至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邮箱jssy2010@163.com。由省动物监督所汇总审核后,上报农业部兽医局。
联系人: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朱丽英
联系电话:025-86263355,86263350(传真)
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24号
邮编:210036
附件:1、主要兽医器械列举
2、全省兽医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3、全省兽医器械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4、全省兽医器械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5、全省兽医器械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注:因附件为PDF文件,限制上传,不能正常下载,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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