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农业局根据规模化养殖的发展,饲养方式的转变,提出了奶牛养殖精确化管理的工作目标,建立了奶牛养殖管理的五项制度:异地引种先审批,奶牛建户口,“两病”监测制度化,出售生鲜奶要凭证,养殖过程有档案。
据了解,宁波市共有存栏奶牛6620头,存栏数量5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29家,存栏6383头,占全市奶牛总量的96.4%。根据奶牛养殖实际状况,该市农业局提出的五项制度具体如下:
异地引种先审批。从外省(区、市)引进乳用动物的,应当向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申请具体情况进行预审,申请人依法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引入,引进的乳用动物必须进行隔离观察,确保引种安全。
奶牛建户口。对存栏奶牛逐头建立“户口”,做到“一牛一页、一页一像”,具体记录了牛的标识号、出生日期、免疫情况、结核病和布病“两病”健康检测情况,购入牛要登记产地检疫证号,调出或淘汰要注明日期和原因,做到奶牛饲养全程可控。
“两病”监测制度化。每年5月、10月两次对全市奶牛进行结核病和布病开展集中检测,确诊阳性牛一律作淘汰处理,确保牛群健康。
出售生鲜奶要凭证。对健康牛群,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放奶牛“健康证”,并要求全市奶制品加工企业凭养殖场(户)是否持证奶牛“健康证”收购生鲜奶,杜绝收购“无证奶”。
养殖过程有档案。督促奶牛养殖场户认真、如实、详细记录奶牛生产和免疫情况,以及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质量监管情况可追溯。
http://www.agri.gov.cn/xxlb/t20080930_11429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