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兽药原料·报价中心 | 新闻·快讯 | 会展·展会 | 政策·法规 | 技术·标准 |
 
新 闻 搜 索

分 类 排 行
四川已通过兽药GMP验收企
氯胺酮原料及氯胺酮注射液管
山东兽药企业GMP认证全国
中药提取液掀起兽药科技革命
农业部清理兽药地方标准并要
山东筑起养禽业安全屏障
香港发现的喜鹊尸体经证实感
中美科学家称禽流感病毒变异
陕西安康霉变大米卖作救灾粮
浅谈兽药GMP运行中的质量
福建女工被确诊死于禽流感
禽流感防控进入关键期 重庆
我国畜牧业生产力的大发展和
澳大利亚:禽流感疫苗研究有
我国6种农产品将被禁止进入
当前位置: → 行业新闻    ★ 关于兽药试行标准转正质量复核检验送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文件

 

中监所(业务)〔2008〕375号

 

关于兽药试行标准转正质量复核检验

送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兽药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兽药试行标准转正质量复核任务分工的函(农医药便函[2008]62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兽药试行标准转正质量复核任务分工的函》(农医药便函[2008]147号)要求,我所承担部分兽药品种的质量复核工作,为顺利完成农业部下达的兽药试行标准转正的质量复核任务,现将有关送样须知通知如下:

(一)每个品种送样至少一批,如申请企业少于三家(含三家),则该品种样品至少三批。每批送样数量为最少检验用量的三倍。

(二)提供质量标准并加盖公章以及627号公告或665号公告中需要补充的修改后的质量标准并加盖公章。

(三)填写检验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检验申请表中“编号”、“申请文件”、“样品管理员”、“质检管理员”栏目不填写)。

(四)检验费用500元/批;质量标准修改的,每批增加250元。送样的同时请将检验费用汇至我所帐户或当场缴纳。

(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

根据通知要求,第一批和第二批兽药试行标准转正品种均应尽快送样(第二批应在三周内送样),我所受理第一批和第二批兽药试行标准转正品种送样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8日,务请未送样的企业抓紧时间送样,未缴纳检验费用的企业尽快办理交费。超过截止时间的,我所将不再受理。

检验申请表、银行帐号以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1.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检验申请表

            2.银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二○○八年八月五日


合作网站: 中国兽药120信息网

信息均来源网络,如果侵犯请即时联系管理员QQ:330771007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使用帮助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客户热线:010-82833660 传真:010-82833645 邮箱: 330771007@qq.com
Copyright © 2005-2008 Syyl.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京ICP备06046647号
 厂房出租     兽药120信息网 博亚华 中国兽药信息网 中国畜牧原料网